今天是:
关于我们
工作动态
信访接待
职业介绍
困难救助
法律援助
政策法规
工会法人资格
关于举办台州市2009届大中专
关于做好《关于深化医药卫生
关于举办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的
职业介绍告示
帮扶中心“律师坐堂”告示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工会“五五
快讯:6月12日上午举办现场就
接待对象
受理事项
处理程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信访接待
   
  接待对象
      通过书信、走访、电话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台州市总工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受理事项
  1、对涉及劳动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咨询。
2、对需要帮扶及解决生活困难的求助。
3、对用人单位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控告、申诉。
4、对工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
  处理程序
 

1、受理。对信访人的书信、电话、走访和上级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逐一进行登记。对属于其它责任单位办理的事项,指引信访人员到有关单位办理。属于下级信访部门办理的,及时转交。职工来信来访事项,要在15日内区分轻重缓急,选择送阅、交办、转送、协调等方式处理。
2、办理。对受理的信访事项,将通过电话或直接与企业行政部门联系或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等途径办理。
3、答复。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结,并将办结情况书面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经市总工会分管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4、结案、归档。信访事项经审核可以结案的,按规定办理结案手续,并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Copyright(C)2008 tzbf.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台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