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2、申请人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包括身份证、单位工会或上一级工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和有关案情材料等; 3、“中心”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是否符合法律援助的对象进行界定,对符合条件的,报市总分管领导审批。 4、市总领导审批后,“中心”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 5、援助结束后,按要求及时整理援助服务档案。